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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保们注意了!游客青岛酒店乘电梯身亡 维修工

2017-10-11




案件描述

 

据《法制日报》报道,近日,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对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7天连锁酒店电梯事故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分别判处电梯维保单位的两名责任人有期徒刑两年,缓期两年执行和有期徒刑两年,缓期3年执行。

案件要追溯到2015年3月22日,青岛某电梯有限公司接到7天连锁酒店电话,得知位于营口路32号的酒店内电梯发出焦味。业务经理林某违反“双证作业”规定,派出不具备维修资格的维修员刘某单独前往维修。刘某违反技术规范,对制动器简单调整后,电梯继续运行,维修过程中并未发现电梯存在其他问题。第二天中午,事故发生,造成四川来青岛旅游的72岁吴某及其3岁的孙女周某双双坠下电梯底坑,当场身亡。

 

法院经审理查明:涉案电梯由于制动轮与制动闸瓦间隙调整不当,电梯在运行中制动闸瓦衬磨损严重使得制动闸瓦衬与制动轮之间有了非正常间隙。事故发生时,由于制动器失效,制动器正常制动时,制动力矩严重不足,不能有效制停电梯,导致轿厢在重力作用下溜车,是造成祖孙二人掉入电梯底坑死亡事故的直接原因。法院认为,维修员刘某应负直接责任。而林某违反安全法规,也难辞其咎,应负领导责任。法院认为,二被告人属于过失犯罪,系初犯,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且责任人主动投案,如实交代犯罪事实的表现,均可作为量刑情节酌情从轻处罚,因此作出如上判决。判决目前已生效。

 

案发后,该连锁酒店的投资公司赔付死者吴某近亲属人民币100万元,赔付吴某孙女近亲属人民币100万元。在本案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林某、刘某与死者的近亲属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各对被害人近亲属进行了经济赔偿并获谅解。

 

 

网民观点摘编

 

@声声入耳716:俗话说“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电梯夺命也不是突然发生,而是长时间存在故障或者有一些小问题,但是没有及时有效地彻底维修好,结果最终酿成惨祸,致人死亡。要让电梯成为市民安全出行的工具,关键是要让电梯年检制度发挥真正的作用,及时检测电梯存在的故障和问题,并及时化解

 

@浅夏以何:痛惜之余,联想到近年来电梯井道坠亡事件时有发生,这不能不引起电梯从业者与管理者的深刻反思,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加强电梯安全管理,特别是层门开锁钥匙的使用与管理,必须予以重视

 

 

舆情评论

 

近年来电梯坠落事件时有发生,暴露出电梯维护工作的诸多顽疾:

 

 

其次,部分老旧电梯超期服役。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生产的电梯,设计、生产制造、安装技术不完善,电控、机械故障较多,让乘客十分担心,这类电梯目前逐年减少、报废。但同时,随着电梯产业规模激增,一些小电梯厂不正当竞争,用减少成本等方法生产价格低廉的电梯,质量问题较多。还有,非专业人员操作电梯造成事故也时有发生。质检人员特别提醒乘坐电梯的人员,没有安全检验合格证书或有证书但已过检验有效期的电梯是不安全的,用户发现此类电梯,要及时举报。

 

来源:人民网—山东频道